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2日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中国残联有关负责人介绍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
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环境更加优化
“残疾人家庭年纯收入持续增加,2020至2023年年均增速为6.9%,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中国残联主席程凯在发布会列出一组数据,勾勒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现实图景。
就业是残疾人平等融入社会、实现人生价值的关键。中国残联副主席、副理事长李东梅介绍,“十四五”期间,我国残疾人就业规模、就业质量双双显著提升。全国每年新增城乡残疾人就业均稳定在40万人以上,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累计达231万人,残疾人就业率提升近5个百分点;就业更稳定、收入更高的按比例就业残疾人数增长超20%,217万城乡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教育是改变残疾人命运的根本途径。“十四五”期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7%,全国中职、普高在校残疾学生分别达7.58万、5.98万人,近3年每年3万多名残疾学生走进大学校园;随班就读低视力学生大字版教材列入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盲、聋、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国家课程统编教材投入使用,数学等9个学科配套的国家通用手语书籍研制出版。
文化体育是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方式。“十四五”期间,我国残疾人竞技体育在重大国际赛事屡创佳绩,北京冬残奥会实现冬季项目跨越式发展;“全国特奥日”“残疾人健身周”“残疾人冰雪运动季”等品牌活动,让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更加普及;连年举办全国残疾人文化周活动;推动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向残疾人开放并提供无障碍服务;全国建立盲人阅览室1659个,盲文版等无障碍格式版作品不断满足残疾人阅读需求。
“实现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物质要富裕,精神也要富裕。”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周长奎介绍,“十五五”期间将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提供更多优质服务和产品;支持残疾人参与文艺创作,培育发展残疾人文化产业;在发展竞技体育同时更加注重群众体育发展,让更多残疾人走出家门、休闲健身。
多维保障:权益保护网织密兜牢
“十四五”期间,残疾人权益保护网全方位织密。
李东梅介绍,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颁布施行,41部国家法律法规在制定、修订过程中增加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定,国家涉及残疾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已经达到180多部,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国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发布残疾人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行政检察典型案例等,司法保护进一步加强。此外,普法宣传更精准、矛盾纠纷化解更有效。
社会保障方面,程凯介绍,残疾人获得最低生活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实现“应保尽保”;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0%、95%以上;截至2025年6月,残疾人两项补贴分别惠及1188.4万困难残疾人和1640万重度残疾人。
作为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近年来不断完善。李东梅介绍,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颁布施行,多地出台无障碍环境建设地方性法规;以国家标准为核心,涵盖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及产品标准的无障碍建设标准体系初步建立;3000余家相关网站和手机APP完成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1543个药品参与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69座城市上线公益无障碍导航功能,听障人士呼救小程序和120报警平台启用;截至2024年底,全国无障碍督导队伍达20608人,其中残疾人9458人。
周长奎透露,“十五五”时期将把提高残疾人特别是困难和重度残疾人民生保障水平作为首要任务,完善与残疾人相关的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制度;将推动修订残疾人保障法,深入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切实加强司法保护。
向新发展:助残新事物方兴未艾
“十四五”期间,一批新设施、新科技进入助残领域,助残服务模式也呈现新面貌。
“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中,中国残联承担3项二级任务,均与助残设施相关,具体涉及专业化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建设等。“目前看,进展均符合预期。”周长奎说。
目前全国已竣工残疾人服务设施4614个,总建设规模1664.8万平方米;128万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得到无障碍设施改造,超额保质完成;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协议服务机构超1万家。
助残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中国残联与高校、科研院所和高科技企业紧密联系,确定科技助残重点联系地区,协力推进助残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2025中关村论坛年会科技助残平行论坛上,智能仿生手、导盲六足机器人等15项典型案例亮相发布。
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近年来方兴未艾。中途失明者、中途失聪者、脊髓损伤者等5类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工作,正在全国推广。各地目前已选定上千家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基地,培养骨干师资7719名,服务各类残疾人11.85万名。
“受助残疾人普遍对此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它切合自身需要,能够切实解决居家护理、生活自理等现实难题,大大提升了生活质量。”周长奎说,“这项工作还填补了机构康复后居家康复的短板,发挥了残疾人主体作用,帮助残疾人更好融入社会。”
(记者 魏冠宇)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2日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
会上,中国残联主席程凯介绍,“十四五”时期,中国残联会同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实施《“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主要指标进展符合预期。经初步评估,“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明确的11项指标,有6项约束性指标、5项预期指标,将如期全面实现。
在收入和就业方面,残疾人家庭年均纯收入持续增长,2020-2023年年均增速超过了6.9%,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基本同步。接受职业培训的残疾人超过217万人次。
在社会保障方面,残疾人获得最低生活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现应保尽保,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率稳定在90%和95%。截止到2025年6月,残疾人两项补贴分别惠及1188.4万困难残疾人和1640万重度残疾人。
在公共服务方面,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已经实现了97%,残疾人基本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覆盖率稳定在85%以上,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完成128万户,超额完成110万户的既定任务目标。
程凯指出,经过五年的努力,我国残疾人的保障水平和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残疾人事业发展朝着高质量发展要求和现代化发展目标的方向迈出了坚实步伐。具体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成效明显。将易返贫致贫残疾人全部纳入国家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数据比对和数据共享,共有99.1万易返贫致贫残疾家庭纳入监测和帮扶范围,并持续加大帮扶力度,守住了不发生残疾人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是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1050万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调整特困供养救助对象范围,确定低保边缘户及支出型困难人员的认定办法,受益残疾人超过200万。2748万以上的残疾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981万残疾人获得参保资助。各省(区、市)全部建立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我们还持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全国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超过1万家以上,残疾人接受托养服务266万人次,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的网织得更密、底兜得更牢。
三是残疾人就业规模稳中有升。实施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2022-2024年),上个星期在这儿,中国残联李东梅副主席发布了新一轮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十四五”期间,全国已经就业的残疾人达到了901万,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累计达到231万,三年行动计划也完成了164.8万的新增残疾人就业,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进入到互联网平台等新形态就业,一批残疾人技术能手在国内外技能大赛中取得好成绩。“美丽工坊”中国残疾妇女文创作品精彩亮相巴黎残奥会和纽约联合国总部。
四是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实施新修订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共有3446万人次的残疾人得到了基本的康复服务。657.89万人次的残疾人获得了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各省(区、市)都建立起了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康复大学在山东青岛建成开始招生,康复人才培养步入快车道。实施新一轮国家残疾预防行动,残疾预防和残疾人的健康水平也明显提高。
五是残疾人教育体系进一步健全。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行动,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权利得到有力保障,刚才说已经实现了97%的义务教育入学率,这也是非常不容易的。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快速增长,在校生现在有7.58万,普通高中在校残疾学生也有5.98万,特别是每年都有3万多名残疾人走进大学,在校的残疾大学生超过10万。这都是过去不可能做到的。
六是残疾人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并颁布施行。全国政协围绕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协商议政。与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机制,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推动残疾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残疾人司法救助和法律服务进一步提质增效。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颁布和地方相关实施办法的制定实施,进一步改善了残疾人出行和参与的环境,残疾人居家、出行和社会参与的能力、便利度明显提高。
程凯表示,下一步,中国残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目标,科学编制“十五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不断推动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高质量发展。
按国家现行的残疾人政策,残疾人有两项经济补贴,由于各省的经济情况的不同,所实施的标准也不同,但大体差不多。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有护理补贴,有18个省份处于每月50元至80元之间,14个省份达到或超过每月100元。生活补贴,低保家庭的残疾人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有22个省份处于每月50元至80元之间,10个省份达到或超过每月100元。
在低保问题上,国家实行应保尽保的政策。凡是没有劳动能力、又无一技之长、没有固定经济收入或收入低于当地经济平均收入的残疾人,都可以申请低保,政府有关部门有责任上门核实给予解决。
《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当地民政部门对无生活来源和身有残疾的公民是有一定帮助办法和优待政策,也有一定限度的资金支付;具体各地不一样,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咨询。
国家补贴政策
1.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残疾人,应按当地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全额补贴;
2.减免农村残疾人义务工、公益事业活动及其他社会负担;
对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集资费;
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扶养人的残疾人,应优先安排进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
3.优先照顾残疾人子女及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入托;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对残疾儿童、少年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残疾人的子女入学,凭当地乡镇、街道以上残联证明免收学杂费;
对到区、县(市)以外就学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经济确有困难的,实行由乡镇、街道和有经济条件的社区居委会、村两级补助生活费、交通费,区、县(市)补助学习费用;
凡获得中专以上学历(含中专)及被评为三好学生(含校级、区级、市级)的职高、技校的残疾学生,经区、县(市)残联审核,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贴,经费在本级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4.残疾人凭残疾证在乡镇(含乡镇)及其以上医院(卫生院)就医,免收挂号和注射费(不含一次性材料费),并实行挂号、交费、化验、取药四优先。
生活水平在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及以下的特困残疾人,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不含省级)急诊治疗和住院治疗,凭当地乡镇、街道以上残联证明,给予减免30%的床位费、护理费和手术费;
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接受白内障复明、小儿麻痹手术及其它康复医疗,其费用经本人申请,乡镇、街道残联证明,区、县(市)残联审核,在当年区、县(市)康复经费中酌情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