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度不断提高,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以保障包括聋哑残疾人在内的各类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在2023年,针对聋哑残疾人群体,政府推出了三项惠残补贴政策,其中包括水、电、燃气和取暖补贴。
第一项补贴是针对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冬季取暖补贴。对于低保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家庭、低保低收入精神智力三级残疾人家庭、一户多残家庭,政府将给予每年400元的冬季取暖补贴。这一政策的实施,充分考虑到了聋哑残疾人家庭在冬季取暖方面的困难,为他们减轻经济负担,确保他们能够温暖过冬。
第二项补贴是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通讯信息消费补贴。政府决定对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30元的通讯信息消费补贴。在现代社会,通讯信息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项补贴旨在帮助聋哑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享受与他人的交流和获取信息的便利。
第三项补贴是针对困难残疾人家庭的生活用水、电、燃气补贴。对于低保低收入的残疾人家庭,政府按照每年每人24立方米生活用水、180千瓦时生活用电、24立方米生活用气的标准进行补贴,按月核定,按年发放。这一政策旨在保障聋哑残疾人在日常生活中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公共服务,并且能够维持一个较为舒适的生活水平。
这些政策的推出和实施,充分体现了政府对聋哑等残疾人群体的关注和扶持。通过这些补贴政策,可以帮助聋哑残疾人减轻经济负担,提高生活质量。同时,也体现了社会对残疾人的关爱和包容,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然而,这些补贴政策的落实情况还需要进一步监督和关注。一方面,需要确保补贴的发放过程公开透明,避免出现漏发、误发的情况。另一方面,也需要关注这些补贴是否真正帮助到了需要帮助的聋哑残疾人家庭,是否满足了他们的实际需求。
此外,还需要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关爱聋哑残疾人的行动中来。企业和社区可以开展一些针对聋哑残疾人的公益活动,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同时,也希望更多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能够关注并参与到这些公益事业中来,共同为聋哑等残疾人群体的生活提供更多的保障和便利。
总的来说,2023年的三项惠残补贴政策对于聋哑残疾人来说是一大利好消息。然而,这只是开始,我们还需要继续努力,为聋哑等更多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关爱和支持。让我们一起期待一个更加公平、包容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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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奖金200-600
关键岗位200
表现优越者再奖金300
每月全勤奖500元
薪资待遇5000-6500, 包吃住,入职缴纳社保,每月15号发工资
工资明细
项目 | 金额 | 备注 | |
基本工资 | 2280元/月 | 五天8小时工作制 | |
全勤奖金 | 500元/月 | ||
绩效奖金 | 200元/月 | 基数,一般可达3倍即600元 | |
其他津贴 | 夜班津贴 | 12元/天 | 一个月一倒班 |
群组津贴 | 40~75元/月 | ||
关键岗位 | 200元/月 | ||
新人留任奖金 | 300元 | 入职满一个月 | |
加班费 | 周一到周五加班费19.6元/时,周末加班费26.2元/时,节假日加班费39.3元/时 | ||
综合薪资 | 5000~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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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该法律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共包含8章,包括总则、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保障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权益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社会融合和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制定这部法律,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同时,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以及切实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的有力保障。
2022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首次审议。2023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
直至6月25日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经过三次审议稿的修改,该法律主要增加了以下规定:一是将无障碍环境建设与适老化改造相结合;二是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针对性的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是鼓励编写和出版盲文版、低视力版教学用书,扩大提供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的场所范围至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四是完善商品生产经营者提供无障碍格式版本标签、说明书的规定。
此外,在城镇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和适老化改造中加装电梯的问题也得到了回应。草案二审稿提出,国家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其他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便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创造条件,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其他无障碍设施。房屋所有权人也应当积极配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其他无障碍设施,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明确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适老化改造相结合,遵循安全便利、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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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今社会,残疾人权益保障越来越受到重视。中国铁路,作为国内最大的公共交通系统,一直在努力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那么,对于聋哑人,购买火车票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根据相关法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聋哑人,且载明视力、肢体或智力三类残疾,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可以在发车前24小时以上购买残疾人专用票额,享有优先进站上车服务。
这项服务不仅为聋哑人提供了方便,也让他们在旅途中能享受到更舒适的体验。同时,这也是中国铁路践行“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理念的体现。
然而,目前对于聋哑人购票并没有票价方面的优惠。对此,中国铁路方面表示,尽管目前没有针对聋哑人的票价优惠,但已经提供了优先购票、进站和上车的服务,这一系列的便利已经为聋哑人提供了实质性的帮助。
此外,中国铁路还计划在未来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服务,包括增加残疾人专用候车室、加强工作人员对残疾人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培训等。
总的来说,虽然目前聋哑人在购买火车票时并没有特别的优惠政策,但中国铁路正在努力通过各种措施改善他们的旅行体验,体现出对残疾人的深深关怀。未来,我们期待看到更多的优惠政策和人性化的服务,让每一个残疾人都能在旅行中感受到温暖和关怀。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颁布,为了积极响应这一立法,腾讯与中国残联公益组织——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中国盲人协会、中国聋人协会、中国肢残人协会、中国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在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首批推进“成立无障碍联合创新实验室、建设国家无障碍云展馆、推出残疾人证电子二维码、助力腾讯深圳前海新总部建成国际一流无障碍环境示范基地”等事项。
“中国残联公益组织-腾讯无障碍联合创新实验室”当日揭牌成立,并面向社会招募1万名残障用户代表,共创式参与产品研发,探索技术创新应用场景,并由此推动更多标准形成和成果开放,促进下一代互联网技术应用于无障碍领域,进一步降低全行业产品升级和应用创新的门槛。
“残疾人证电子二维码”也将在腾讯承建的“国家无障碍云展馆”微信小程序上推出。在线上,认证后的残障用户可享受云展馆“无障碍之家”专区提供的观影、出行等专属服务;在线下,通过认证身份,一键亮码,即可便捷获得各类优惠公共服务。“云展馆”还将通过填报环节优化,为残障人士申领残疾人证提供无障碍技术支持。“云展馆”小程序预计于国家无障碍环境展示馆启用时同期上线。
腾讯表示,陆续开放一批自研语音、图像、游戏科技、无障碍输入等技术、解决方案和专利,助力全社会共同探索无障碍领域的技术创新应用。
为进一步降低障碍群体工作和就业门槛,腾讯输入法部总经理鲁剑发布“触觉输入”解决方案,应用“触觉反馈”技术专利,帮助视障用户通过不同震感区分键位,使用触屏也能提高输入效率和准确率;腾讯会议天籁实验室主任商世东分享了天籁行动在AI助力听障无障碍领域的探索。
微信支付公共服务总经理辛建华介绍了“自立小店助力行动”,面向残障个体商家,推出数字经营培训、赠送无障碍经营工具、专属免费保险与专属客服等系列扶持举措,目前已在广东省推行,计划面向全国残疾人小店主开放。
对于很多人来说,生病就医是一项不可避免的活动。然而,对于那些身体或精神上存在残疾的人来说,这一过程可能会变得更加困难和复杂。幸运的是,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医疗权益,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优惠政策,让更多人了解残疾人在看病过程中能够享受的特殊关照。
一、挂号费用的减免
首先,残疾人在看病时可以享受到挂号费用的减免。减免幅度因残疾程度和地区医院的规定而异,一般为50%至100%不等。这意味着,一些经济困难的残疾人或者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可以减轻一部分经济压力。这项政策不仅关注了残疾人的经济状况,也考虑到了他们在求医过程中的实际困难。
二、检查费用的优惠
除了挂号费用的减免,残疾人在进行医疗检查时也可以享受到一定的优惠。例如B超、CT、MRI等检查费用,有些医院可以给予全额或部分减免。这为残疾人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提供了实质性的帮助,降低了他们的医疗负担。
三、手术费用的优惠
对于需要手术治疗的残疾人,医院通常会给予手术费用的减免。减免幅度同样因残疾程度和地区医院的规定而异,一般为20%至50%不等。这意味着,无论是小型手术还是大型手术,残疾人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经济压力。
总的来说,我国的医疗优惠政策为残疾人的健康保驾护航。这些优惠政策充分考虑了残疾人的特殊情况,为他们提供了一系列实质性的帮助。然而,尽管我们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仍有必要继续努力。未来,我们期待看到更多的医疗优惠政策出台,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关爱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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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电源厂创立于2003年,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与华为、创维、普联等知名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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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资: 5000-7000元一月
1. 底薪24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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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16岁-40岁男女不限,能力:经培训能够胜任企业普通岗位;能够执行企业作业规范和流程,适应企业文化、遵守企业规章、服从企业安排、遵守服务期限。
2、持有效身份证件、残疾证、无色盲、无影响正常工作的各种疾病。
3、经面试合格、体检合格、方可录用
工作内容:组装,包装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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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追求多元化的今天,如何帮助特殊群体融入社会,发挥他们的潜力,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重要议题。这其中,企业招用聋哑人成为了一种积极的解决方案,而政府和社会也为此提供了各种优惠政策。
那么,企业招用聋哑人有什么相关优惠政策呢?
税收优惠:对于企业来说,如果他们招用了聋哑人,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这些优惠可能包括营业税的减免,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等。这些优惠政策的实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员工培训:对于新招用的聋哑人,企业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员工培训补贴。这些补贴可以帮助企业降低初始投资成本,同时也能提高新员工的技能水平,使他们更快地适应工作环境。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于招用了一定比例的残疾人的企业,可以享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优惠政策。这项政策是为了保障残疾人就业而设立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财务压力。
提高社会形象:企业招用聋哑人,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展示企业的社会责任。这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
总的来说,企业招用聋哑人不仅有利于特殊群体的融入社会,也能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可以帮助企业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员工素质,增强社会形象。因此,我们鼓励更多的企业关注并积极采取行动,积极招用聋哑人,共同推动一个更加包容、平等和公正的社会建设。
然而,要实现这一目标,仅仅依靠企业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政府需要提供更加完善的政策支持,社会需要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接纳,而聋哑人自身也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以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和社会生活。
让我们共同期待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在这个未来里,聋哑人能够充分发挥他们的潜力,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而我们也能从中受益,享受到一个更加和谐、繁荣的社会生活。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门性法律,这部法律为新时代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国残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对这部法律的立法目的、重点亮点以及如何贯彻实施进行了介绍。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石宏介绍,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立法过程中,以问题为导向,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对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残疾人、老年人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障碍设施日常维护管理,药品标签、说明书提供无障碍格式版本等问题作出回应。
针对无障碍设施“重建设轻维护”“重建设轻管理”问题,法律对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 石宏:大家在马路上可以看到很多的盲道,要么建设得不连贯,成了“断头路”,要么就是盲道被共享单车或者轿车给占用了。盲人非但享受不到安全,反倒成了一个安全的隐患,这次我们通过立法明确了无障碍环境设施,它的维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是谁,这些责任人他们应当承担什么样的维护和管理职责,同时明确禁止违法占用和破坏这些无障碍设施,如果是违反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 刘李峰:我们将指导各地通过城市体检,精准查找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方面的突出短板,然后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还有我们城市的综合道路交通体系建设等等,加快解决这些突出的短板弱项,让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等群体在城市的生活更加安心舒心。
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改善老年人居住条件,解决"悬空老人下楼难"问题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居民对城镇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呼声很高,但各地实施难度也很大,面临达成共识难、资金筹措难、统筹兼顾难问题,对此,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从国家鼓励、政府支持、居民配合三个方面作出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石宏介绍,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在立法过程中,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等各方面意见,通过立法回应群众诉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 石宏: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问题,我们专门到一些地方调研,到街道社区那些老旧小区,看看他们加装电梯的情况怎么样,加装电梯的过程当中到底面临什么样的障碍,听听他们真实的声音,这些障碍在实践当中到底是如何解决的,把这些成功的经验我们把它归纳总结出来,上升为法条。因为它涉及老百姓的具体的利益,生活方式、生活质量的提升,所以我们特别重视,听取各方的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刘李峰介绍,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规定国家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作用推动有关工作,同时,明确房屋所有权人也要弘扬与邻为善、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依法配合加装电梯。
针对资金筹措难的问题,装成一部电梯要几十万建设费用,建成后每年运行维护也有一笔支出,对居民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 刘李峰:一方面,地方各级财政根据情况来适当支持一部分,包括中央的补助资金也可以给予一些补贴,然后另外的话完善了一些支持政策,包括加装电梯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可以申请专门的低息的这种贷款,可以给予一些政策支持,这样的话来缓解老百姓筹资的这种难度。
2018至2022年我国累计加装电梯8.2万部,截至7月底,今年已加装1.8万部。刘李峰介绍,目前正在组织编制《住宅项目规范》,准备将现行标准“7 层 及以上须设置电梯”提升为“入户层为2层及以上应设置电梯”,从源头遏制加装电梯需求增量,减少后期再加装电梯的需要。
近年来,移动支付、线上挂号、网络约车,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新技术广泛运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残疾人、老年人一定程度面临“数字鸿沟”,出现了缴费难、看病预约难、打车难等新问题。对此,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对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智能终端设备及基础电信服务等,提出了无障碍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聚焦残疾人、老年人在上网时遇到的困难,出台指导性文件,健全标准规范体系。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邵道新:我们开展了专项行动,指导与残疾人、老年人密切相关的1735家网站和手机App等完成了升级改造,持续优化长辈模式、语音搜索、全键盘操作等适老助残功能。针对新闻资讯、交通、出行、生活、购物、娱乐等残疾人和老年人高频应用场景,推动了无障碍的数字影院、无障碍导航。比如还要通过人工客服,帮助老年人,通过面对面的视频专线帮老年人进行操作等新技术的应用,助力解决看不见、听不清、不好操作等问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国内智能手机、智能电视主要生产企业,持续优化操作界面,简化操作流程。截至2022年底,累计改造智能手机、智能电视的数量已经超过1亿台。同时,鼓励引导相关企业研发生产面向不同场景的智能产品,更好地帮助残疾人、老年人乐享智慧健康生活。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邵道新:我们部署基础电信企业不断完善传统的电信服务方式,线下营业厅也专设了爱心通道,老年人的专席,同时推出了专属的优惠资费,大字账单等服务,为残疾人和老年人办理电信业务提供便利,其中专为老年人用户开设的一键呼入的人工客服专线,已累计服务了超过2.2亿的用户,有效解决了老年人面对智能语音客服时听不懂、不会操作等困难。
随着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出台实施,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深入一线开展专项调研,摸清不同年龄、不同地区、不同生活背景残疾人和老年人在使用互联网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指导相关单位采取针对性改造升级措施。
商品说明书,特别是药品的内置说明书的字体过小以及缺乏盲文等版本,给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视力残疾人使用商品造成不便。对此,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进行了明确规定。
为解决老年人、视力残疾人阅读药品说明书不便的问题,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完善药品标签、说明书的管理规范,要求药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语音、大字、盲文、电子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标签、说明书,方便残疾人、老年人识别和使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 石宏:比如说如果药品的说明书原则上讲如果是纸质的,你要有大字版,对吧?大家看得清楚看得见,有的时候药品说明书比较长,所以我们也提出来,这种情况之下还要提供电子版,电子版这种扫描的方式,一扫描就电子的大字版就出来了,这样的话就最大程度上解决了老年人和残疾人在阅读药品说明书不便的问题、字体太小的问题。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通过后,国家有关部门抓紧开展药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修改完善工作,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 | 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 | 宋少航、邓锦翀
审校 | 刘晓丽
审核 | 邱桂华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提出,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城乡道路等,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国家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相关标准进行无障碍设施施工和监理。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对未按照法律、法规和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开展无障碍设施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采取措施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残疾人、老年人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建筑物以及使用其附属设施、搭乘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获取、使用和交流信息,获得社会服务等提供便利。
残疾人、老年人之外的其他人有无障碍需求的,可以享受无障碍环境便利。
第三条 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引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广泛参与,推动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
第四条 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适老化改造相结合,遵循安全便利、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
第五条 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统筹城镇和农村发展,逐步缩小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差距。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第八条 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等组织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第九条 制定或者修改涉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划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征求残疾人、老年人代表以及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等组织的意见。
第十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
国家支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十一条 对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无障碍设施建设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城乡道路等,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无障碍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有效衔接、实现贯通。
无障碍设施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无障碍标识,并纳入周边环境或者建筑物内部的引导标识系统。
第十三条 国家鼓励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采用先进的理念和技术,建设人性化、系统化、智能化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无障碍设施。
第十四条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经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概预算。
工程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单位违反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不得擅自将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无障碍设施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 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设计。
依法需要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对无障碍设施设计内容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予审查通过。
第十六条 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相关标准进行无障碍设施施工和监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对未按照法律、法规和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开展无障碍设施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工程建设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等环节,邀请残疾人、老年人代表以及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等组织,参加意见征询和体验试用等活动。
第十八条 对既有的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城乡道路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无障碍设施改造由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负责。所有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之间约定改造责任的,由约定的责任人负责。
不具备无障碍设施改造条件的,责任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替代性措施。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指导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老年人家庭应当给予适当补贴。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住区管理服务单位以及业主委员会应当支持并配合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
第二十条 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建设和改造无障碍设施。
国家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开展就业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为残疾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便利。
第二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以及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既有的上述建筑、场所和设施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应当进行必要的改造。
第二十二条 国家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并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作用,推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
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弘扬中华民族与邻为善、守望相助等传统美德,加强沟通协商,依法配合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
第二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和具备改造条件的城市主干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建设或者改造无障碍设施。
城市主干路、主要商业区等无障碍需求比较集中的区域的人行道,应当按照标准设置盲道;城市中心区、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和集中就读学校周边的人行横道的交通信号设施,应当按照标准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装置。
第二十四条 停车场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并设置显著标志标识。
无障碍停车位优先供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使用。优先使用无障碍停车位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放置残疾人车辆专用标志或者提供残疾人证。
在无障碍停车位充足的情况下,其他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婴幼儿等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也可以使用。
第二十五条 新投入运营的民用航空器、客运列车、客运船舶、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应当确保一定比例符合无障碍标准。
既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具备改造条件的,应当进行无障碍改造,逐步符合无障碍标准的要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运营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替代性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逐步建立城市无障碍公交导乘系统,规划配置适量的无障碍出租汽车。
第二十六条 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对无障碍设施履行以下维护和管理责任,保障无障碍设施功能正常和使用安全:
(一)对损坏的无障碍设施和标识进行维修或者替换;
(二)对需改造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
(三)纠正占用无障碍设施的行为;
(四)进行其他必要的维护和保养。
所有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之间有约定的,由约定的责任人负责维护和管理。
第二十七条 因特殊情况设置的临时无障碍设施,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或者非法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
因特殊情况临时占用无障碍设施的,应当公告并设置护栏、警示标志或者信号设施,同时采取必要的替代性措施。临时占用期满,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三章 无障碍信息交流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残疾人、老年人获取公共信息提供便利;发布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信息时,条件具备的同步采取语音、大字、盲文、手语等无障碍信息交流方式。
第三十条 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电视台应当在播出电视节目时配备同步字幕,条件具备的每天至少播放一次配播手语的新闻节目,并逐步扩大配播手语的节目范围。
国家鼓励公开出版发行的影视类录像制品、网络视频节目加配字幕、手语或者口述音轨。
第三十一条 国家鼓励公开出版发行的图书、报刊配备有声、大字、盲文、电子等无障碍格式版本,方便残疾人、老年人阅读。
国家鼓励教材编写、出版单位根据不同教育阶段实际,编写、出版盲文版、低视力版教学用书,满足盲人和其他有视力障碍的学生的学习需求。
第三十二条 利用财政资金建立的互联网网站、服务平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应当逐步符合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和国家信息无障碍标准。
国家鼓励新闻资讯、社交通讯、生活购物、医疗健康、金融服务、学习教育、交通出行等领域的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逐步符合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和国家信息无障碍标准。
国家鼓励地图导航定位产品逐步完善无障碍设施的标识和无障碍出行路线导航功能。
第三十三条 音视频以及多媒体设备、移动智能终端设备、电信终端设备制造者提供的产品,应当逐步具备语音、大字等无障碍功能。
银行、医院、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民用运输机场航站区、客运站、客运码头、大型景区等的自助公共服务终端设备,应当具备语音、大字、盲文等无障碍功能。
第三十四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基础电信服务时,应当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语音、大字信息服务或者人工服务。
第三十五条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报警求助、消防应急、交通事故、医疗急救等紧急呼叫系统,应当逐步具备语音、大字、盲文、一键呼叫等无障碍功能。
第三十六条 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应当考虑残疾人、老年人的特点,积极创造条件,提供适合其需要的文献信息、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等。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完善药品标签、说明书的管理规范,要求药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语音、大字、盲文、电子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标签、说明书。
国家鼓励其他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语音、大字、盲文、电子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标签、说明书,方便残疾人、老年人识别和使用。
第三十八条 国家推广和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国家通用盲文。
基本公共服务使用手语、盲文以及各类学校开展手语、盲文教育教学时,应当采用国家通用手语、国家通用盲文。
第四章 无障碍社会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共服务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无障碍设备和辅助器具,标注指引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无障碍服务。
公共服务场所涉及医疗健康、社会保障、金融业务、生活缴费等服务事项的,应当保留现场指导、人工办理等传统服务方式。
第四十条 行政服务机构、社区服务机构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机构,应当设置低位服务台或者无障碍服务窗口,配备电子信息显示屏、手写板、语音提示等设备,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无障碍服务。
第四十一条 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残疾人、老年人参加诉讼、仲裁活动和获得法律援助提供无障碍服务。
国家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结合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提供无障碍服务。
第四十二条 交通运输设施和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运营单位应当根据各类运输方式的服务特点,结合设施设备条件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为残疾人、老年人设置无障碍服务窗口、专用等候区域、绿色通道和优先坐席,提供辅助器具、咨询引导、字幕报站、语音提示、预约定制等无障碍服务。
第四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机构应当加强教育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有残疾的师生、员工提供无障碍服务。
国家举办的教育考试、职业资格考试、技术技能考试、招录招聘考试以及各类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应当为有残疾的考生提供便利服务。
第四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为残疾人、老年人就医提供便利。
与残疾人、老年人相关的服务机构应当配备无障碍设备,在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方面提供无障碍服务。
第四十五条 国家鼓励文化、旅游、体育、金融、邮政、电信、交通、商业、餐饮、住宿、物业管理等服务场所结合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辅助器具、咨询引导等无障碍服务。
国家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上门收寄服务。
第四十六条 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交通运输设施和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运营单位应当为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导听犬、辅助犬等服务犬提供便利。
残疾人携带服务犬出入公共场所、使用交通运输设施和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为服务犬佩戴明显识别装备,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四十七条 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人在制定以及实施工作预案时,应当考虑残疾人、老年人的无障碍需求,视情况设置语音、大字、闪光等提示装置,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
第四十八条 组织选举的部门和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为残疾人、老年人选民参加投票提供便利和必要协助。
第四十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无障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远程实时无障碍信息服务。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条 国家开展无障碍环境理念的宣传教育,普及无障碍环境知识,传播无障碍环境文化,提升全社会的无障碍环境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的公益宣传。
第五十一条 国家推广通用设计理念,建立健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鼓励发展具有引领性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加强标准之间的衔接配合,构建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体系。
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的地方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第五十二条 制定或者修改涉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标准,应当征求残疾人、老年人代表以及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等组织的意见。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等组织可以依法提出制定或者修改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的建议。
第五十三条 国家建立健全无障碍设计、设施、产品、服务的认证和无障碍信息的评测制度,并推动结果采信应用。
第五十四条 国家通过经费支持、政府采购、税收优惠等方式,促进新科技成果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的运用,鼓励无障碍技术、产品和服务的研发、生产、应用和推广,支持无障碍设施、信息和服务的融合发展。
第五十五条 国家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领域人才培养机制。
国家鼓励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开设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理论研究、国际交流和实践活动。
建筑、交通运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学科专业应当增加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教学和实践内容,相关领域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以及其他培训的考试内容应当包括无障碍环境建设知识。
第五十六条 国家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无障碍服务知识与技能培训。
第五十七条 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应当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对无障碍环境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第五十九条 国家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发布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
第六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接到涉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投诉和举报,应当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
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等组织根据需要,可以聘请残疾人、老年人代表以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监督。
新闻媒体可以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开展舆论监督。
第六十三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进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交通运输等相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交通运输等相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无障碍设施责任人不履行维护和管理职责,无法保障无障碍设施功能正常和使用安全;
(二)设置临时无障碍设施不符合相关规定;
(三)擅自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或者非法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不依法履行无障碍信息交流义务的,由网信、工业和信息化、电信、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相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六十七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不依法提供无障碍信息服务的,由电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 负有公共服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未依法提供无障碍社会服务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九条 考试举办者、组织者未依法向有残疾的考生提供便利服务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批评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条 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主管部门、有关组织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二条 本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内容来源:新华社
来源网易新闻:蟹黄
湖南以一省之域提出“湖南要成为对残疾人最为友好的省份,湖南人要成为对残疾人最为友善的一群人”,在国内尚属首次,既释放了湖南对残疾人的最大善意,也体现了湖南的底气和自觉。
图为7月6日,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第八次代表大会在长沙开幕
100遍?1000遍?
江梦南的答案是:1万遍!
这位湖南郴州妹子,半岁时因药物问题几乎失去所有听力。父母通过不懈努力,教会她唇语。江梦南凭着超强毅力,考上了清华大学博士,荣获“感动中国2021年度人物”。
7月6日,江梦南来到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第八次代表大会现场,和几位残疾人一道,用他们的故事演绎大会献词《一路同行》,深深打动了每一位参会者。
正如湖南省委书记沈晓明在大会上所言,“残疾人身上有很多值得学习的闪光点”。
会上,沈晓明强调:“湖南要成为对残疾人最为友好的省份,湖南人要成为对残疾人最为友善的一群人。”参加这次会议的代表们纷纷表示,这句话尤为走心,令人振奋。
湖南省人大代表、长沙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会会长李丽说:“省委书记的真诚、坦荡、担当与友善,让我和我的残疾同胞感受到了一股扑面而来的安全感。残疾只是我们作为人的一个特点,并非缺陷。沈晓明书记说要向残疾人学习,说明他非常理解、尊重我们。尤其是沈晓明书记曾担任中国残联兼职副主席,与残疾朋友有更多的接触和交流,让他对这个群体有深厚的感情与友善。”
目前我国残疾人总数达到8500多万,相当于每16个中国人中就有一位残障人士。在湖南,现有408万残疾人,占全省总人口的6.44%。
帮助残疾人融入社会,这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道必答题。国内部分城市提出建设残疾人友好型城市,比如广东广州、浙江湖州、山东淄博、内蒙古鄂尔多斯、湖南长沙等。在2022年北京冬残奥会开幕之前,北京宣布已成为“残疾人友好型城市”。
观潮君注意到,在此次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第八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湖南省残联八代会)上,湖南既是首次也是在国内率先提出“对残疾人最为友好的省份”。
湖南作为中部省份,为何有魄力首先提出要做到对残疾人“最为友好、最为友善”?
纲举而目张。
湖南省残联八代会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做好残疾人工作,奋力开创新时代湖南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
这是湖南提出“最为友好、最为友善”背后之纲。
图为通道侗族自治县欣荣技能培训学校,老师在给农村残疾人讲授手机拍摄技巧、直播营销策划等知识
有底气而后行。
毋庸讳言,残疾人事业是一项要花钱的事业。过去五年,湖南地区生产总值从3.38万亿元增长到4.87万亿元,人均突破1万美元。经济实力实现历史性跃升,人民生活获得全面性改善,这是湖南敢于提出“最为友好、最为友善”的最大底气。
过去五年,湖南56.2万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如期脱贫,和全省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全省已有40.3万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全省残疾人“两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超过95%;免费为12.2万残疾人提供就业培训……
湖南残疾人民生福祉更加厚实、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进、融合发展的环境更加友好,为湖南实现“最为友好、最为友善”打下了良好基础。
有文明之自觉。
湖湘文化自古传承的心忧天下、敢为人先,勇于担当、乐于奉献的精神特质,成为追求文明进步的自觉动力。
图为在景区志愿者协助下,残疾人借助无障碍设施登郴州莽山
最近几年,观潮君明显感受到,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士在我们的身边出现,跟正常人一样工作、生活。制度层面,《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开始施行;长沙正努力建设全省残疾人共同富裕先行区、中部地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样板区、全国残障人士友好型城市……
凡此种种,既为文明之进步,亦为文明之自觉。
先看一组数据。
据国际劳动组织测算,对身障人士的排斥,会使中低收入国家损失3%到7%的GDP。这意味着,将残疾人摈弃在社会发展的群体之外,变相损失了劳动力,以及针对这部分劳动力的消费市场。相比之下,包容残疾人群体的企业,可能会让收入增加28%,利润率提高30%。
再来看一组真实的故事。
湖南城步人杨淑亭,一场车祸让她与轮椅为伴,家里也欠下近30万元债务。她不得不上网谋生,从月入7.7元到创办湖南七七科技股份公司,产品打进十几个国家。她建成4个扶贫车间,共带动30多个村1386人就业增收,其中包括残疾人66名。她现在是湖南省政协委员,团结带领所联系的界别群众积极投身公益,助力乡村振兴。
图为90后杨淑亭,在轮椅上绽放的青春之花
来自长沙的易思雄,网名大熊。2018年,他参加省残联组织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拿到3万元奖金,带着团队创办了专属聋人的“大熊讲”公众号和直播间,目前已拥有35万粉丝。
来自长春的景馨瑶,很喜欢长沙,做过模特、演员,现在在长沙做自己的服装设计工作室,服务和她一样爱美自信的聋哑女孩。
这样的故事很多。他们虽身为残疾人,却让生命绽放美丽和光芒,书写了精彩人生。
在共同富裕道路上,残疾人是“最容易掉队”的群体,需要全社会帮扶。
在湖南省社会学学会会长方向新教授看来,湖南提出对残疾人“最为友好、最为友善”,一方面,这对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扶残助残方面,要全方位做好工作;另一方面,也将每一个湖南人动员起来,在整个社会形成对残疾人最友善的风尚。最为友善、最为友好是相辅相成的,没有最为友善的湖南人,湖南就不可能成为对残疾人最为友好的省份,“但湖南要实现两个‘最’ ,还任重道远”。
图为怀化市溆浦县“板凳硬汉”胡玉山自食其力,成为致富带头人
虽然任重道远,但湖南一直在努力。
就业能激发残疾人的内生动力。湖南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出台多种措施。
2020年,湖南作为在抗疫中最早出台帮扶残疾人稳岗就业政策的省份之一,引得其他省市纷纷前来学习。
湖南“一人一策”,将帮扶每个有就业需求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大学毕业生实现就业。落实公益性岗位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困难残疾人家庭就业。
迄今,湖南共建成1个省级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9个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68家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1050个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
未来5年,湖南将为10万名城乡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提升、农村实用技术等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
湖南省社科院(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院长(副主任)汤建军认为,首先要拿出最大尊重、最大诚意、最大努力和善心去关心关爱残疾人,再就是要不折不扣落实《残疾人保障法》,确保全社会绝不歧视残疾人。
一个社会对残疾人的友好程度,也体现了社会文明的程度。这种友好,既体现在无形的社会氛围里,又体现在有形的客观存在中。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无障碍设施的完善程度。
2020年9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主持召开基层代表座谈会。会上,听了杨淑亭代表残疾人群体的发言,习近平总书记表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必须保护好残疾人权益,残疾人事业一定要继续推动。你提到的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我们要高度重视。”
图为残疾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
从湖南来看,根据《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将从设施无障碍、信息无障碍、社区无障碍三个方面,全面加强全省无障碍环境建设。
2021年出台的《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强调要全面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不断满足残疾人等群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如今,郴州莽山建成全国首个无障碍山岳型景区,实现了残障朋友到崇山峻岭旅游的愿望;长沙地铁全线站点为残疾人群提供一对一“全程陪同式”接力服务;2022年1月24日,娄底一个专为残疾人陈新平母子设立的公交站点落成了……
图为娄底一个专为残疾人陈新平母子设立的公交站点
发展残疾人事业,除了规划、投入和工作机制,工作方法也很重要。
沈晓明在此次会议上还提出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残疾人事业当成分内职责,以谦卑的心态向残疾人学习,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确保共同富裕道路上残疾人一个都不掉队。”
方向新非常赞赏“谦卑的心态”,他说,有了这种心态,人们就会将残疾人当作亲人、家人,而不是居高临下、希望对方感恩的心态,就会更加重视残疾人的人格平等和尊严,就会扎扎实实地将残疾人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1、组装/装配普工(多名):(长白班,坐式作业),18-40岁,要求聋哑残障人士,男女不限,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服从管理。
上班时间:早上7:50前打卡开早会,8:00-12:00,13:30-17:30,18:00-晚上
2、注塑普工(多名):(两班倒,坐式作业,夜班补贴30元/晚),18-45岁,男女不限,聋哑或轻微下肢体残友,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服从管理,需要会写字。
上班时间:白班夜班各提前10分钟打卡,早八晚八
3、喷油普工(长白班,坐/站式作业),5名,18-40岁,要求聋哑残障人士,只要女生,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服从管理。
上班时间:早上7:50前打卡参加早会-12:00,连班12:30-17:00,不连班13:00-17:00,17:30-晚上
所有上班卡要提前打,下班卡要在规定时间后打。
4、残障职工要求:
A-轻微下肢体障碍,双手灵活,能够上下楼梯,身高1.4m以上。
B-听力语言障碍,可以写字沟通,能够微信打字交流。
C-公司不提供伙食,需要自己准备至少一个月的伙食费。提供每个月餐补,在发工资时同步发放。,有效统计为每月1号到月底最后一天,如非当月1号开始工作,则从下月1号开始统计有效信息,每人每月360元餐补。
D-厂区内禁止吸烟。
1、岗位信息:组装/装配普工、注塑、喷油普工;
2、工作时间:早八晚八、上六休一,月休四;长白班95%,两班倒5%,坐式作业;
3、提供住宿,有免费无线WiFi、热水供应;年龄及人数比例:18-40岁,男女比例3:1。
4、人员资质要求:轻微肢体或聋哑人,有前科人员暂不安排。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服从管理,需会写字。
5、面试入职无需体检、求职者必须带身份证和残疾证复印件各两张,及一寸照片两张,参加面试!
6、工资待遇:
综合工资:4500-7000元/月
底薪2360元/月
平时加班20.34元/时
周末加班27.13元/时
全勤奖50元/月,
入职满半年后年资奖50-150元/月;
部分岗位有高温津贴50-150元/月;
部分岗位享受岗位津贴100-500元/月、夜班补贴);
7、提供住宿,不包吃,每做满1个月补贴伙食费360元(每月1号开始算起),如此类推;
8、工资发放银行卡为中国银行,每月30号发放工资。
9、不提供面试路费、不借款,求职者自己解决生活货品;
10、面试时间请大家联系招聘官微信18946731930获取,感谢支持!
公司介绍:
鹰星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电话机,对讲机,手机配件等业务的公司,
企业的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新型电子元器件、电话机、对讲机、手机配件、电话充电器、塑胶制品模具、塑胶制品;
成立于2004年02月03日,公司坐落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第三工业区。
深圳鹰星持续释放爱心岗位,长白班,坐着上班。
根据《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办法》(深残规〔2022〕4号)(以下简称《办法》)及《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目录》(深残发〔2022〕50号)(以下简称《目录》)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答疑如下:
一、2022年5月1日前批准了辅具申请,在2022年5月1日之后进行的辅具适配评估;或者2022年5月1日前批准了辅具申请并完成了适配评估,但未适配辅具的,是否按照《办法》落实相应辅具的购置补贴?
答:此类情况应按《办法》落实相应的辅具购置补贴。
已完成辅具申请和出具评估报告的,2022年5月1日后按照《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落实辅具购置补贴。如果《评估报告》的辅具名称与新《目录》辅具名称不一致的,将按照新系统评估报告的模板,在新系统上线时自动生成与《目录》辅具名称一致的评估报告。
已完成辅具申请,未进行适配评估的,2022年5月1日后按照《办法》规定开展辅具适配评估和落实辅具购置补贴。
二、0-17岁已持证残疾人可同时适用于“0-17岁疑似残疾儿童”申请辅具吗?
答:根据《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办法》所称的残疾人包含四种类型,申请人类型均具有唯一性。
0-17岁已持证残疾人可按残疾类型每年度最多可申请2件(套)辅具;如果是多重残疾人,每年度最多可申请4件(套)。
0-17岁未持证疑似残疾人,出具相关医疗诊断结果后,每年度最多可申请2件(套)辅具。如果是存在两种类型的疑似残疾症状,可以申请两种残疾类型的辅具各1件(套),也可以申请其中一种残疾类型的辅具2件(套)。
三、如何理解“多重残疾人不超过4件(套)”?
答:根据《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对于多重残疾人的辅具申请,既要符合单项残疾类别申请不超过2件(套),同时要符合年度总申请量不超过4件(套)。
例如:张某是“肢体+视力”的双重残疾,则每年度可申请肢体类辅具最多2件(套),可申请视力类辅具最多2件(套),总件(套)数不超过4件(套)。即可以是“2+2”或“1+2”,不可以“1+3”或“0+4”。
又如:李某是“肢体+视力+智力”的三重残疾,则每年度申请的辅具总数不超过4件(套),同时每类残疾(肢体、视力或智力)的辅具单项均不能超过2件(套)。即可以是“2+2+0”或“1+1+2”,不可以“2+2+2”、“1+3+0”或“0+0+4”。
四、“全日制在校残疾学生”如何界定?
答:全日制在校学生是指就读于小学、初中、高中(含职高、中专)、大学(含大专、本科、研究生)的全日制学生。不包括幼儿园儿童以及各类函授、夜大就读的学生。
五、残疾人辅助器具达到使用年限后,再次申请同类的辅助器具时,是否都不再进行辅助器具适配评估?
答:视申请人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申请人功能障碍程度有改变,或申请的辅具对使用安全要求较高的电动轮椅、电动代步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为了更好地适配辅助器具和确保使用安全,需要进行再次评估。
六、残疾人申请补贴时,上传照片需要福彩金标识吗?
答:不需要。各级残联在组织有关辅具活动和会议时对福彩公益金的资助进行宣传。
七、“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列为肢体类个人移动辅具后,如何规定申请程序?
答:肢体类个人移动辅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申请、评估、体检、备案管理等按照《深圳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细则》执行。
八、申请人如果同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申请辅具数量如何规定?
答:根据《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办法》所称的残疾人包含四种类型,申请人类型均具有唯一性。申请人可以选择军残、警残其中一个类别申请辅具,每人每年度申请辅具数量不能超过2件(套)。
九、言语类残疾人可以申请肢体类辅具吗?
答:不可以。《目录》是按六类残疾类型分类,不可以跨残疾类别申请辅具。审核辅具申请资料时,应先审核所申请辅具是否跟持证人的残疾类别一致,再审核辅具的适用范围。
十、助听器的适配数量如何界定?
答:助听器适配可实行单耳或双耳适配,申请人的具体适配数量应依据评估报告确定,适配补贴金额按实际适配数量计算。如李某申请了“儿童助听器”,按评估报告实行了双耳适配,则可报销辅具适配补贴上限为6000×2=12000元。
十一、申请人购买辅具的发票,如果发票中的“产品名称”与《目录》的“辅具名称”不一致,如何处理?
答:申请人在开具购买辅具发票时,由于商家原因,如果发票中的“产品名称”与《目录》的“辅具名称”不一致,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或其他位置添加与“辅具名称”一致的文字说明,或在适配服务系统中上传购置辅具的使用说明书(须有相关辅具功能的描述)。
十二、肢体类的“一次性护理用品”(序号64),年度内可以分2次或2次以上申请适配补贴但计算为1件(套)吗?
答:不可以。肢体类的“一次性护理用品”产品功能特点是“用于吸收膀胱排出尿液和从直肠排出粪便的一次性用品,包括纸尿裤、护理垫、造口护理带、造口底盘、造口防漏膏、造口皮肤保护膜、造口袋、集尿器、导尿管、粪便收集袋、防水床单等。由于“护理用品”类型较多,申请人获得辅具评估报告后,可以从不同的商家购买,也可以分多次购买(有多张发票),开具发票后,必须一次性提供相应发票报销适配补贴,总补贴上限为2400元。
十三、《办法》第六条规定,残疾人所购置的辅具,必须有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资料吗?
答:为确保残疾人所购置辅具的质量安全和后续保修服务,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资料由残疾人留存。如果购置的辅具属于定改制的,无法提供合格证、保修卡的,应由提供服务的机构出具产品质量说明和保修期限等的书面说明。
备注(更正):《目录》(肢体类)的“栏杆(扶手)”(序号107)备注中“一字型扶手补贴上限350元/件”更正为“一字型扶手补贴上限350元/米”。
聋哑人使用的文字/语音转换器
这种设备可以将文字或图片转换成语音,帮助聋哑人听到他人的话语。
文字语音转换器是一种将文本转换为语音的辅助工具,它可以将文字转换成语音,以便聋哑人士或具有语言障碍的人士能够通过听觉来获取信息。以下是一种文字语音转换器的详细使用步骤:
打开文字语音转换器应用程序。可以在手机或电脑的应用商店或浏览器中搜索“文字语音转换器”并下载安装。
选择需要转换的文本。如果需要将整段文本转换为语音,可以直接在文本框中输入或粘贴需要转换的文本;如果只需要将部分文本转换为语音,可以用鼠标或键盘选取需要转换的文本。
选择语音类型。不同的文字语音转换器可能提供不同的语音类型或音色选择,可以根据个人喜好或需要选择合适的语音类型。
调整语音速度。根据需要调整语音的速度,以确保转换后的语音与原始文本的语速一致。
开始转换。完成上述步骤后,可以点击“转换”或类似按钮,让文字语音转换器将文本转换为语音。
试听语音。转换完成后,可以点击“播放”或“试听”按钮来听取转换后的语音。
导出语音。如果需要将转换后的语音保存或分享给其他人,可以选择导出语音。不同的文字语音转换器可能提供不同的导出选项,例如保存为音频文件、分享到社交媒体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文字语音转换器可能具有不同的功能和使用方法,具体操作时应参考具体的应用程序或软件的使用说明。另外,文字语音转换器的语音质量和语速可能受到技术水平和设备性能的影响,应尽量选择质量较高、性能稳定的文字语音转换器来使用。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给予残疾人事业更多关爱和支持。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立了“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的奋斗目标,提出要“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这不仅顺应了全市42万残疾人的新期待,也为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市政府把残疾人工作纳入全局谋划。“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提高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实行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免费制度,实施残疾人康复救助服务和困难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程”……多项残疾人重点工作列入年初的《政府工作报告》。今年上半年,市政府决定新增一批民生保障项目,市残联抢抓机遇,多方协调,使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精神病人免费服药和残疾人托养“提标扩面”纳入其中,三项工作同时作为政府民生实事,这在市残联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各区、市残联也积极争取,使一系列残疾人重点工作纳入了当地政府的实事范围。
2012年,市政府残工委对残疾人事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越发关注,一批社会公益慈善组织积极融入残疾人服务事业,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扶残助残惠残氛围。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残联组织扎扎实实为残疾人谋利益,成为残疾人的贴心人。市残联以创新政策为切入点,牵头、参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意见》、《关于调整市内四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青岛市“千万平米”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关于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调整残疾人托养范围及补贴标准的通知》、《关于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青岛市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减免残疾人医疗费用的意见>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青岛市残疾人优惠办理有线电视管理办法>的通知》等十余项政策,这在青岛市残疾人工作历史上尚属首次。
0-9岁困难残疾儿童免费康复
残疾儿童是最弱势的特殊群体,也是最有康复价值、最具康复希望的群体。为抢抓残疾儿童康复黄金期,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的经济负担,今年,市残联会同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通知》,对进入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抢救性康复,在全省率先将聋儿、智力残疾儿童、脑瘫和自闭症儿童的康复救助年龄由0-6岁放宽到0-9岁,大幅度提高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取消了最长4年的救助时间限制,预计年内全市将有1500余名残疾儿童获得救助。
提标后,青岛市困难家庭(低保、低保边缘)听障、智障残疾儿童(0-9岁)康复救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1500元,脑瘫、自闭症救助标准由每人每月700元提高至3000元,肢体矫治救助标准由每例7000元提高至20000元,其他家庭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减半执行。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聋儿人工耳蜗植入救助均提高至20万元,其他家庭聋儿人工耳蜗植入救助提高至12万元。无论救助范围还是救助标准,均领先全国其他城市。自这项政策实施以来,已使2000多个家庭受益,残疾儿童康复质量进一步提高,康复显好率达到了85%以上,其中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的聋儿,训后入普通小学率达到100%。
托养工作提标扩面
2012年,对于开发区辛安街道于家社区的潘秀彩一家而言,是得实惠最直接、最多的一年,机构安养补贴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1300元,自己的一对智障女儿成成和玛丽的生活水平再上新台阶。而为潘秀彩一家带来实惠的正是从今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 《关于调整残疾人托养范围及补贴标准的通知》的政策。
在基本解决残疾人温饱问题后,如何让残疾人生活得更有尊严,成为摆在青岛市各级残联组织面前的首要任务。今年,青岛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再推新举,市残联联合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出台新规,扩大托养政策补贴范围,将低保边缘重度残疾人纳入托养服务补贴范围,并进一步提高托养补贴标准。其中,机构安养补贴七区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至1300元、五市由800元提高至1100元;社区托管补贴七区由600元提高至700元、五市由400元提高至500元;居家托养补贴七区由300元提高至420元、五市由180元提高至250元。
根据市残联工作计划,今明两年青岛市将有1.1万名残疾人得到托养服务,“三位一体”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将分别为重度、无自理能力残疾人提供长期生活照料和日常护理等服务,为中、轻度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提供康复职业技能训练、庇护性就业和心理辅导等服务,为居家残疾人实施生活照料等服务,从而满足各类残疾人不同的托养服务需求。
就业保障再出新举
“提高特困残疾人岗位补助和就业补贴,设立资金500万元的青岛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引导基金,建设残疾人创业孵化中心……”今年青岛市在残疾人就业创业领域出台的新政让肢体一级残疾人刘昌一倍受鼓舞,直呼“我们赶上了好时候。”
今年年初,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意见》,对青岛市残疾人就业出台了扩面、提标等一系列利好举措。明确提出了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专产专供”的具体实施办法,并制定了创建残疾人创业孵化中心、促进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积极性、扶持残疾人个体创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
从今年起,青岛市将提高特困残疾人岗位补助和就业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特别困难残疾人就业,新签订 1年以上 3年以下劳动合同,合同存续期内,每人每年按照上年度当地最低工资额20%的标准给予岗位补助;新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合同存续期内,每人每年按照上年度当地最低工资额的 30%标准给予岗位补助。政府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在物资和服务采购工作中,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选择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的产品和服务。安排资金500万元,设立青岛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引导基金。鼓励政府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中心,并对达标的中心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奖励。
目前,实用面积2000平米的市级残疾人创业孵化中心已初具规模,10多个孵化项目已进入报名初审阶段。中心建成后,入驻孵化中心的创业项目可享受前三年的房租减免等扶持政策。
无障碍进家庭暖人心
“如果能把蹲便器改成座便器、家门口的路面平整硬化一下就好了,我们残疾人居家出行就更方便了。”家住沧台路的肢体二级残疾人纪玉信的一番话,道出了全市42万残疾人的迫切心声,也道出了全市各级残疾人工作者心中的一份紧迫感和责任感。
2012年9月10日,为满足残疾人居住出行无障碍需求,市残联、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补助标准、配建项目、配建标准等。无障碍改造将实行“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分别为肢体残疾人、视力残疾人、听力残疾人家庭进行基本类辅助器具配备及安装、改造类施工和改善类配建,“十二五”期间,全市将有7000多户残疾人及其家庭从中受益。
根据《通知》,今年青岛市将由市、区(市)两级财政出资,按照七区每户不低于4000元、五市每户不低于3500元的标准,有计划地对全市符合低保条件,且有无障碍改造需求的肢体、视力、听力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关注残疾人的呼声,努力为残疾人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让普惠的政策为残疾人带来持久的利益和实惠,让专业化、亲情化的服务满足残疾人不同人生阶段的需求,努力创造幸福生活,这是我们的目标,也是我们的责任。”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管艾宏的一席话,道出了全市残疾人工作的理念和残疾人工作者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