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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残联荣获“十一五”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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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04-13 (15:37:01)
近日,平邑县残联被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评为“十一五”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先进单位。“十一五”期间,平邑县残联紧紧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创新方式,丰富手段,不断扩大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面,提高残疾人康复治疗水平,全县残疾人工作迈上新台阶,先后获得“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山东省白内障无障碍县”等荣誉称号。

  一是积极构建康复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康复服务网络。平邑县残联依托县级医疗机构建立了5个县级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依托各镇(街道)卫生院建立了14个康复指导站,在全县范围内共成立408个康复室,并配备了经济适用的康复器材,加强硬件建设。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康复服务水平。平邑县不断完善残疾人康复机构的建设,着重加强对残疾人专职干事和康复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强化软件条件。

  三是立足扶困济贫,做好残疾人康复救助工作。平邑县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争为残疾人康复提供最好的救助条件和最周到服务。据统计,平邑县共免费为200余名脑瘫儿童和60余名聋儿进行康复训练,为200余名贫困聋儿免费佩助听器,为3000余名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手术,为45名精神病人提供免费住院治疗,为300名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药物,为200余名肢体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为重度肢体残疾人捐赠轮椅1000余部,供应残疾人用品用具3000余件。(平邑县文明办、平邑县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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