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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铁岭法院:让聋哑人“听见”法律的声音
管理员 0 广东
发布:2025-02-17 (10:49:14)

2月11日,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马某某掩饰、隐匿犯罪所得罪一案。与以往不同案件不同的是,该起案件的被告人马某某为聋哑人。

为保障被告人享有无罪民事诉讼权利,铁岭县法院专门聘请了铁岭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手语老师到法庭为相关“代言”,确保被告人“听”得明白、“说”得清楚,让被告人“听到”法庭审理,确保被告人听证程序公平,为查明案件事实、公正法官提供了大批支持。

庭审过程中,考虑到被告人马某某的特殊情况,主审法官控制语速、放慢庭审节奏,手语老师将公诉机关的指控内容、法官问话等,通过口头、口型以及画图相结合的方式准确传达给被告人,同时也将被告人通过手语表达的想法和意见在庭审中包含充分表达,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确保法庭审讯的顺利进行。

有、听力障碍的语言障碍患者因身体原因,在认知能力、理解能力和认知能力上会存在不足。在此类案件中,应更加充分重视特殊群体的诉讼权利,将公平正义保障纳入执法办案的每一个中。下一步,铁岭县法院将始终坚持以障碍当事人为中心,办理特殊群体案件时,在秉持法律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创新公正的方式,让每名当事人公正的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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