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者一味扩大自己的“弱势”地位,给企业施加压力。在此情况下,丽声公司决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对于商家起诉消费者的河南“第一案”,丽声公司认为,“这是一个苦涩的胜利。”
丽声助听器(福州)有限公司郑州验配中心(下称丽声公司)把消费者杨红岩给告了。9月25日,法院判决书下达的那天,丽声公司状告杨红岩的委托代理人沈玲长出了一口气,脸上露出惨淡的笑,她说,“这是一个苦涩的胜利”。
而据法律界人士介绍,商家维权起诉消费者在河南还是第一案。
河南第一案
“从事律师工作这么多年,少有商家起诉消费者的案例,丽声公司开了这个先河。”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马力律师,对能够亲自受理并参与上述案件表示荣幸:“以前都是消费者状告企业或者商家,现在商家终于不再做沉默的羔羊,拿起了法律的武器。”
今年8月初,马力在律师事务所接待了丽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沈玲。沈玲抱着一摞书面材料及部分影像资料交给马力,“真是忍无可忍,我们要告杨红岩!”
让沈玲料想不到的是,马力在得知来者就是丽声助听器的代表时,连忙表示“这事我知道,媒体上报道了,而且社会上很多人都在讨论这个事情。”
2005年7月24日,一位名叫杨红岩的女子,在丽声助听器郑州市人民路店购买了一款价值7800元的丽声牌助听器,目前由于“感觉该款助听器对我无任何效果,要求丽声公司全款退货。”
商家拒绝了杨红岩的要求,“杨红岩购买并使用丽声助听器已有3年时间,现在却以自己不适合佩戴助听器为由,要求退货,实属无理取闹。”沈玲指出,丽声助听器在销售产品时都与消费者签订了售后条款,但杨红岩保修条款约定已超出60天,不能退货。
“杨红岩在买过产品后,曾到店里来维修和保养过,店里也有记录。”随即丽声助听器表示杨红岩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此事。
此后,从7月11日之后的一个多月内,杨红岩多次在郑州市人民路丽声助听器专卖店外举牌,并以自己上当受骗为由游说周围群众及顾客。在此期间,杨红岩还拨打了新闻媒体的联系电话,当地部分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杨红岩是残疾人,公众普遍认为,消费者对于商家属于弱势群体,报道发出后,给丽声公司的声誉造成了极大影响,7月份销售额大幅减少。”沈玲拿着该产品的近几个月的销售报表向马律师苦诉。
详询了事情原委,马力表示愿意作为丽声公司的委托律师,替他们打这个官司。
企业也是弱势群体
让杨红岩颇感意外的是,丽声公司把官司打赢了。
9月10日上午9时30分,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宣布丽声公司状告杨红岩侵权一案开庭。
法院认为,无论公民或其他组织,也无论双方之间是否存在何种关系,只要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原告的声誉,给其造成损害的,都应承担相应责任。
其间,由于被告杨红岩因为不满商家不予退货(退款)的要求,而自7月2日以来,几乎每天举牌堵原告店门,诋毁原告店的信誉和声誉等行为,导致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杨红岩的违法行为与原告名誉受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故被告行为已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被告应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0月6日,被告人杨红岩接到了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判决要求消费者杨红岩立即停止侵权,通过媒体赔礼道歉,并赔偿商家2000元经济损失。
“身为残疾人为自己维权讨说法,却惹来了一场官司,反过来自己还得赔偿商家的损失,岂有此理。”杨红岩表示不服,决定上诉。
现年24岁的女子杨红岩,目前在郑州市一个较为繁华的商业区光彩市场精品区开了一家“阳光纹绣”的小店。虽说她在朋友眼中算是“年轻有为”的个体工商户,由于自己患有听力障碍,“生意也并不怎么好做。”
“也许正因为杨的这些‘弱势’,赢得了她周围大众的同情。”沈玲对杨的上诉决定表示不可理解,“一个24岁的女孩子,如果处于情绪激动做出过激行为也可以理解,但她如果执意要无理取闹,我们必定会采取法律解决。”
不少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当前一些消费维权者抓住企业花钱免灾、息事宁人的处事原则,在遇到和企业产生纠纷时,消费者一味扩大自己的“弱势”地位,甚至制造假象借以误导媒体和公众,给企业施加“压力”,由此谋取非法所得。
日前,记者通过多方渠道向郑州市场其他一些品牌的助听器销售商问询求证,上述商家对丽声助听器状告消费者侵权一事表示支持,“如果消费者发现产品不合适,也要根据条款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权益,蓄意诋毁商家、举牌、聚众闹事等非法行为,终究只会得到法律的制裁。”